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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检察官
时间:2015-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不”检察官

 

——访黎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江红

长治日报记者   刘婷婷 彭爱国

 

见到刘江红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对他来说,这样的“下班时间”并不稀奇。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刘江红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查案件,再不就是在去取证或查案的路上。

“做事,任劳任怨,精益求精;做人,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黎城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刘江红,凭着对事业的追求,对群众的热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着自己的一片赤诚。

不惧工作难

在黎城县检察院同事的眼里,刘江红工作时是出了名的“拼命三郎”。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担任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法纪科长、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常务副检察长。

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以一股子拼劲和钻劲,埋头苦干,忘我工作。

特别是从2002年担任办公室主任起,刘江红就给自己定下了一条规矩:每天早晨7点半前到单位,每天下班后加班2-3个小时。

谈起当初立这条规矩的初衷,刘江红告诉记者,加班是被“逼”出来的,因为办公室事多人少,不加班工作就干不完。

这条规矩,刘江红已经坚持了14年。虽然他的工作岗位几经调整,但是多年养成的早出晚归、加班加点的工作习惯却始终没有变。

担任办公室主任期间,大量的写作任务都压在他的肩上。长期伏案写作,使刘江红颈部过度劳损,得了严重的颈椎病,发病时头晕眼花,耳鸣不止,难以站立。医生对他说,这种病最怕加班劳累,需要多休息。妻子也“骂”他:“光工作,不要命了!”可是刘江红却依然坚守在工作一线,没有时间住院,只能采取早晨锻炼,晚上牵引颈椎的办法来缓解病情。

在黎城检察院,刘江红分管办公室、侦监、控申、反渎、机关党支部等多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完成好分管工作已属不易,他却主动挑起宣传调研和协助反贪办案两副重担。

写信息和调研文章是耗时费力的苦差事,领导必须带头写。他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写信息和调研文章,白天没有时间就晚上加班;上班时间赶不上就牲牺星期天、节假日。“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精神被他诠释得淋漓尽致。

付出就有回报。从2002年至今,刘江红累计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各类稿件160多篇。2007年、2010年他撰写的两篇调研文章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三等奖。

刘江红参加工作25年来,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近30次,所负责的机关党支部连续15年被县委评为“红旗党支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

不怕得罪人

在刘江红的字典里,工作没有分内和分外的区别。

担任纪检组长后,院里要求党组成员带头查办自侦案件。这给离开办案岗位的刘江红又提供了一个机会。于是,他主动承担起查办反贪案件的工作。

刚接触反贪工作,他就听到了来自身边的各种反对的声音。

首先是妻子不理解,她常抱怨说:办案子受罪、吃亏、得罪人,别人躲还来不及,你却往身上揽;其次,跟着他办案的干警不理解,他们时常发牢骚:办案子是反贪局的事,咱们为什么放下自己的活,去种别人的地;第三是反贪局的一些同志们不理解,说他逞英雄,给他们难堪;第四是社会上的一些人不理解,说他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面对诸多不理解,刘江红也一度有打“退堂鼓”的想法。然而,经过深思熟虑后,他决定坚持自己的选择,当一名合格的编外“反贪卫士”。

从事反贪工作,在外界看来很刺激。可是,问起刘江红的感受时,他却告诉记者:“干反贪真的很辛苦!”

的确,当其他同事在放假休息时,他们却在连夜办案;当其他同事在置办年货时,他们却走在查案取证的路上;当夏天酷暑难耐时,其他人可以在空调房里纳凉,他们却要顶烈日、四处奔波。真可谓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受够了累。

担任纪检组长、常务副检察长的10年间,刘江红带领办公室、控申、侦监部门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先后立查了县农行原行长杨某受贿案、土地所长孙某贪污案、国营企业厂长杨某贪污案等16起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5起,占到该院所立案件的30%左右。

2010年,东阳关镇香炉村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退耕还林款28000元侵吞,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刘江红得知后,带领干警查阅了大量的文件资料,走访群众调查取证、搜集证据,保障了案件的快速查办。最终,帮群众追回被侵吞的款项。

每一次成功揪出“蛀虫”,都会让老百姓拍手称快,也让刘江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崇高使命。

不畏案难办

脸上洋溢着质朴、谦和的微笑,一身庄重的检察服上,佩戴在胸前的检徽熠熠生辉……熟悉刘江红的人知道,办起案来他坚守公正,刚正不阿,如同“铁面包公”。

1998年,刚刚担任法纪科长的刘江红就碰到这样一起非常棘手的案子。黎城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原庭长马某,在审理其远房亲戚常某诉邯郸某炉料公司经济纠纷案件时,收受常某5000元贿赂后,故意袒护常某,在常某未给对方发货的情况下,强行把对方暂存于工行黎城支行的10万元货款划给常某,使对方无端蒙受了10万元经济损失。

在案件调查中,马某凭借自己从事审判工作30多年的资历,反侦查能力强,根本不把当时刚刚30岁出头的刘江红放在眼里,多次向办案人员拍桌子、瞪眼睛,致使调查工作困难重重。同时,由于马某与本案的重要证人常某结成了攻守同盟,并威胁常某不许把送钱的事情说出来,致使调查常某的工作一波三折。马某还发动所有关系向刘江红施压。也有几位好心的同事劝他说:“这是一件难办的案子,还是放弃吧,不要把自己的前程搭进去”。

是勇往直前,还是消极退缩?是秉持正义,还是明哲保身?刘江红陷入了痛苦的抉择之中。那几天,他经常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发呆。最终,他作出了选择:即使丢官免职、得罪亲朋好友,也要把案子查清,把腐败分子揪出来。最后,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刘江红调整侦查思路,强化侦查措施,带领干警连续奋战半个月,终于彻底查清了马某收受贿赂、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将其送上了审判台。

20141月,重新分管反渎职侵权工作后,针对案源不足、工作长期落后被动局面,他深挖行政执法领域的渎职犯罪线索,以不征、少征墙改基金为突破口,顺藤摸瓜,步步跟进,一举立查了3起玩忽职守职务犯罪案件,首次把查办墙改领域的渎职犯罪工作延伸到规划、招标、施工管理环节,为全市成功查办此类案件探索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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