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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检察:我院首次办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3-10-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025日,我院提起公诉的6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黎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这也是我院首次办理的食品安全领域获得十倍惩罚性赔偿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销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等禁用成分的食品,严重危害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销售者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以办案回应广大消费者的关切,破解不特定消费者难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难题。本案的办理有力地震慑了辖区内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的人员,净化了市场秩序,筑牢了食品安全防线,为“舌尖上的安全”打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黎城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积极参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综合治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引导社会注重食品药品安全防范。

检察官提醒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健康,要坚持用“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食品安全。同时广大消费者要提高对有毒、有害产品危害性的认识,对待保健产品要理性选择、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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