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本院概况  丨  检察要闻  丨  检务公开  丨  法律文书公开  丨  队伍建设  丨  检察文化  丨  检察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年度经费公开
2020年黎城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2 

一、本部门职责 2

二、机构设置情况 3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4

一、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4

二、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4

三、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5

四、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五、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六、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6

七、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7

八、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7

九、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7

十、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8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8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8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8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9

四、政府采购情况 9

五、绩效管理情况 9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9

、其他说明 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和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3、 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依法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实行法律监督;

5、对审判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断和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检举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7、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8、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建设,协同组织部门管理本院的机关干部、职工;

9、承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6个,实有25人,工勤人员1人,检察官10人,占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8.46%。内设机构有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一、二、三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79万元,比2019减少8.55万元,减少了1.6%,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整体比2019年有所减少,同时养老保险比例由20%下降为16%。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6.79万元,比2019减少8.55万元,减少了1.6%,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在职人员减少,导致预算支出整体比2019年有所减少,同时养老保险比例由20%下降为16%。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22.5万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5元,与2019年保持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运行经费预算为89.61万元,比2019减少38.19万元,减少30%,原因是人员减少与2020年办案费拆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黎城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为26.5万元,其中:印刷费2万元,被装购置费2万元,计算机设备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书记员)12.5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6

2、房屋情况:办公用房面积3850.1平方米

、其他说明

2020年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做出预算12.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检务公开
检察工作报告
年度经费公开
办事指南
内设机构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检察视频
互动平台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黎城县高速路连接线北侧  电话:0355-6564005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